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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权纠纷
土地权纠纷我家当时从宋家买房,房门口有一巷道是属于宋家的房产证上的,但是现在邻居范家在巷道一侧的墙上开了一个门,上诉巷道是公摊的,现在国土局下达通知说是国土局当时判的土地证有误,实则巷道为公摊,要求我们送房产证到国土局修改,这种情况怎么办?备注:之前巷道有过公摊的历史,但是宋家和邻居范家出现矛盾,如果巷道为公摊,宋家不方便出门(宋家的门正对巷道),国土局判巷道为宋家,并调整了土地证,现国土局又说巷道为公摊,我们该怎么解决?可以把巷道的土地权拿回来么?
地区:江苏-连云港 分类:经济法律-房产纠纷 提问时间:2015-11-05 14:22:43
提问者:J1010
 
秦大明
秦大明律师
江苏 连云港
13851283005
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,如果你对此不服,可以提起行政复议。
回答时间:2016-0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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